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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报销2013年度医药费遗留问题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1-02  作者:
校属各单位:
定于 2014 1 15 日至 16 日为广大教职员工和退休人员报销 2013 11 14 日至 12 31 日期间的门诊医药费及住院医药费,其中 1 15 日(周三)全天报销门诊医药费; 1 16 日(周四)上午报销住院医药费;需报销的教职员工与退休人员请携带医疗证、转诊单、就诊医院门诊病历、医药票据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销。(老百姓大药房、军区商场发票不予报销,医院手写发票不予报销。外购药品必须有校医院医生转诊单和购药处方)。
请大家按时到以下指定地点排队报销:
校本部:医院门诊部二楼专家门诊室
   院:原东院报账点
西    院:原西院报账点
此次为医保前最后一次公费医疗报销,望各单位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。
 
计财处、校医院
Ο 一四年一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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